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方琳
疫情防控期间,因5名党员干部违规“持证闲逛”,保康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发改局、税务局、住建局、烟草专卖局、农商行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据了解,为加强对城区人员管控,保康县统一为执行公务人员制作“公务出行证”,明确由各单位履行公务出行管理主体责任,对必要的公务活动及出行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前一天报县指挥部备案。
同时,县纪委监委7个派出纪检监察组采取上街巡查、查阅出行报批台账、明察暗访等措施,对城区出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凡是未经报备、违规持公务出行证“闲逛”的党员干部,既对当事人严肃问责,也追究单位主体责任。
对这一举措,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湖北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乐虹,从依法治理的角度进行了解读。
她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特别强调各级领导的管理职责;要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实际表现;对不敢担当、作风飘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为了加强防疫抗疫,各地创新管理,采取了多种措施。如,为加强对城区人员管控,保康县统一为执行公务人员制作“公务出行证”,明确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管理。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采取上街巡查、查阅出行报批台账、明察暗访等措施,不仅对5名党员干部“持证闲逛”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而且对单位领导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问责;对违规人员所在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并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
根据当地报道,在约谈会中,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指出:“持证闲逛也是耍特权,对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当‘甩手掌柜’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一律‘一案双查’,首先追究领导主体责任,并公开曝光。”违规干部作出了深刻反省:“公务出行证本是应急防疫的凭证,我却用它来办私事,出入禁入场所购物买菜,为群众带了坏头。”单位“一把手”领导也认识到:“单位干部职工违规持证上街闲逛,主要原因是局党组对公务出行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不细致,对此深刻检讨,立行立改……”
疫情在不断好转,但防控仍然不能松懈。随着复工复学临近,有效预防及避免可能发生的二次聚集感染成为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积极主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转自《湖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