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0-10-23 15:43 来源: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编辑:郑晓涵

2020年10月,我公司根据《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工程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凉雾乡老杨村14组,位于山间槽谷,西高东低,西侧为山体。项目占地面积2716.63㎡,总建筑面积为467.34,总投资402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压缩车间182、配套用房85.34、垃圾分拣区240,配置垃圾压缩设施设备和垃圾转运车辆、垃圾装载车辆,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绿化、挡墙、场地平整硬化、一体化化粪池等辅助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18年12月,编制完成《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2019年1月,利川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利川市环境保护局,利环审[2019]07号)对报告表予以批复;

(3)项目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投产。

2019年5月开始建设,现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阶段。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工程实际总投资402万元,实际落实的环境保护投资约41.8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1%。其中,废水治理投资26.5万元,废气治理投资12.3万元,噪声治理投资1万元,其他投资2万元。

四、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以及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建筑面积和建筑结构稍有变化,并无重大变更情况。

五、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产生总量约3t/d。运营期垃圾渗滤液直接由压缩箱收集后运往利川市城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外排;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三级标准后,利用吸污车运往凉雾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马前河。

(二)废气

①在作业车间内配套生化除臭系统,在垃圾压缩过程中,开启喷雾系统,有效去除作业车间内恶臭气味后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垃圾收集车及垃圾转运车将排放少量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用密闭垃圾收集车及垃圾转运车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量少。

②项目在倾倒、压缩、堆存、卸料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粉尘。喷洒除臭液除尘后,少量粉尘直接排放。

③厂区有垃圾收集车和垃圾转运车进入, 产生的废气较少且项目地势开阔,院内设置有绿化带,废气能较快在大气中自然扩散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转运车的压缩机、排风机、液压泵、高压清洗设备、装载车、运输车辆等。项目厂房属于半封闭式,主要设备采用低噪声型号,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减小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站内设置垃圾桶,将垃圾收集后进入压缩设备进行压缩后运至利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五)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区空地及周边设置绿化带,实现生态补偿;对形成的裸露边坡进行治理。

六、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管理,限速禁鸣措施。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南侧、东侧、北侧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属于达标排放。

(二)废气

本次验收对厂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了监测,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项目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废气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处理效果较好,对环境影响较小,区域内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无特殊噪声污染源,采取各种隔声降噪措施,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固废经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故,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八、验收结论

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九、后续要求

1、设置渗滤液暂存池收集渗滤液,

2、定期检修和维护中转站内设备、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等。

3、重视站内卫生清洁,以免气味散发,招惹苍蝇,污染环境卫生,传播疾病

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利川市凉雾乡老杨村14组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396192123

邮编:445400

通讯地址: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我单位已完成凉雾乡垃圾转运站的建设,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利川凉雾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公示.pdf

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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