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2 15:04 来源: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杨阳

2020年9月8日-9月9日、10月20日-10月21日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以及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了验收报告表的编制内容,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为进一步开发建始县境内丰富的矿山资源,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恩施州矿业权交易中心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20日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湖北省建始县高坪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该项目的采矿权。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九龙塘村组内建设“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该矿由湖北省佳合地质于2017年6月完成了《湖北省建始县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勘查报告》和《湖北省建始县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工作,求获新矿区范围内保有灰岩矿产资源储量164.6万吨(122b),设计可采储量148.1吨,矿山建设规模30万吨/年,服务年限5年。

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位于湖北省建始县(县城)65°方位,距建始县(县城)直距32km,行政区划属建始县高坪镇管辖。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30日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建环审[2018]5号)。

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20年6月进入调试期。目前,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76.35万元,环保总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9.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与本项目环评调查范围一致,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标准和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现状,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年产饰面石材用灰岩矿30万吨/年,矿区面积 0.0291km2,以及配套建设工业加工厂房、生活辅助设施和公用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生态保护

(1)生态保护措施

分片区开采,边开采边回填,对占地进行复垦;废石堆场设置在空旷裸露、地表植被较少的地方;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修建挡土墙和排水沟,防止发生垮塌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制定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避免人为因素对矿山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

(2)生态恢复措施

实施绿化工程采场工作面进行覆土种植,生态恢复;及时清运临时占地上的堆土堆渣并覆土种植适宜植被。

(3)生态补偿措施

临时性占地由本矿负责复垦并进行补偿;永久性占用的林地和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根据湖北省、恩施州及建始县相关规定,采取由本矿缴纳费用,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的方式进行补偿。

(二)废水

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全厂员工28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在项目区住宿,生产人员24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391 t/a。项目建有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请人清掏后用于附近农田或山林施肥,不外排。

(2)生产废水

主要为穿孔和岩石破碎、筛分喷雾洒水降尘用水,均被挥发消耗或由石料吸收带走水份,无外排生产废水产生。

(三)废气

运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主要为粉尘和生产废气。

(1)粉尘

在运营期钻孔、切割、破碎、筛分、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以及堆场扬尘。项目通过洒水防尘、湿式作业、设置罩棚、安装除尘器、加强场地地面硬化及运输车辆覆盖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2)生产废气

燃油设备工作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有总悬浮颗粒物、HC、NOx、CO等,会在山林迅速扩散,对环境污染极小。

(四)噪声

运营期主要的噪声污染源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噪声,项目通过隔声、消声、减振、控制生产时间、降低车辆运输速度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剥离表土及废石、沉砂池泥沙及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以及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HW08)。

矿山矿渣主要为岩溶裂隙中充填的粘土及碎石,矿渣部分用于矿山道路维护、工业场地平整以及附近乡村公路维护,剩余弃渣在堆存2-3年后用于采空区复垦。矿石破碎、筛分、磨粉过程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收集到的粉尘量可作为产品出售。项目沉淀池收集废石清洗废水,沉淀池中泥沙定期清掏,作为产品出售。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定期由车辆运至村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恩施跃华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

(1)废气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生态调查的结果表明:

矿山运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占用土地,破坏土壤、植被与自然景观,新增水土流失等。对于水土流失,在采取采场设置截排水沟,弃渣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和下游设置挡土墙、弃渣规范堆放等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量;矿山开采对植被和景观的破坏随着矿山服务期满后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的实施,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得到逐步恢复。

四、验收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在验收组后续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后,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该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各项制度,落实环保投资用在实处,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作好长效管理工作。

2、加强水土保护,减轻工程开发引起的水土流失,对矿区废石场进行覆土种植树木,注意生态环境的恢复。

3、加强噪声防护措施。开采作业时,工人应做好噪声危害的防护,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4、按时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环境统计报表,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5、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及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六、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湖北省建始县高坪镇谭家坡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建始县高坪镇九龙塘村;

建设单位:建始县高坪镇腾飞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153471367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责任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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