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发布时间:2024-06-19 08:25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张富波 编辑:张家绮

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张富波、秦静)近日,经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公告等环节,咸丰县司法局选聘了12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此次选聘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分别为全县范围内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新闻工作者、企业代表及基层群众组织人员,具有广泛代表性,聘任期限自2024年6月至2027年6月。

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等进行调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专项执法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专题调查、调研活动;参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暴力执法、无证执法等明显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劝阻,同时向县司法局反映;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等内容。

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现实需要,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的有力手段。通过监督员的参与,可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张家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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