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9:00
地点:鹤峰县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陶必红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新闻发言人:
祝利琼 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王成协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徐 杨 县法院副院长
周 聪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龚 斌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参加媒体:
恩施日报社、鹤峰县融媒体中心、鹤峰电视台、鹤峰县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鹤峰县政法机关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省委赋予恩施州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的重大使命,县委发出当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模范生的动员令。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蓬勃发展,才能更好地为推动鹤峰当好“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模范生提供有力支撑。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县直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大家介绍鹤峰县政法机关围绕“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建设一流营商环境”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下步拟采取的工作举措,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并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媒体的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祝利琼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成协同志,县法院副院长徐杨同志,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聪同志,县司法局党组成员龚斌同志。
应邀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恩施日报社、鹤峰县融媒体中心、鹤峰电视台、鹤峰县人民广播电台的记者。
本次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由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祝利琼同志发布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
祝利琼: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我县今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政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县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按照《鹤峰县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七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着力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久久为功、真抓实干,切实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为全县居民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普惠均等的法治服务和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向好。
一是聚焦规范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司法局按照“应审尽审,应备尽备”“上会必审”要求,审查各类文件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鹤峰县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2项,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1件,审查县直各部门合同协议40余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120余条。印发《开展建立招商引资协议全流程管理机制改革先行试点创建方案》,推动政府和企业依法依规履行招商引资协议。复制推广建始县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完成鹤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挂牌,并启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用章等体制机制工作;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收集行政执法线索50条,其中有效线索31条,立案调查21件,制发监督建议书20份,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5条,其中问题线索2条,待核查3条。2024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他行政复议案件1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公安机关对标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按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要求,创建我县《电动自行车“二维码”溯源管理》,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规范有序,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聚焦企业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公安机关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窗通办”,紧盯“事项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目标,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再次编制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梳理清单及指南信息,其中县级事项114项,乡级事项140项,上级下放事项14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严格执行差评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上半年湖北网上公安咨询查询25起,网上公安办件查询132起,群众对回复内容满意率达到100%。县法院继续推行“互联网+诉讼服务”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利用移动微法院、律师平台网上立案549件,电子送达率91.83%,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18.06%,在线委托鉴定率70%,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6.65天。向企业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近40份,已发出6份司法建议书,反馈率100%。县检察院通过案件评查、流程监控、线索移送等方式督促涉营商案件办理,提高涉营商案件办理质效。1篇流程监控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查实违法数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分,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份,采纳3份。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立办行刑反向衔接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开展“检察蓝守护巾帼红”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和市场主体涉未成年人经营规范化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网络招聘服务平台违规发布歧视女性招聘信息公益诉讼案件1件、市场主体涉未成年人案件1件,均被州院作为典型案例采用。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县域律师、各司法所所长等服务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家座谈会、“一对一”法律体检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等针对性法律服务。截至目前走访企业50家次,开展进企业专题法治讲座10场次;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登门办证,共受理各类公证79件,其中继承公证44件,协议公证8件,委托公证8件,声明公证8件,其他事项11件。
三是聚焦定分止争,创造稳定和谐环境。各乡镇和县直政法机关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辖区企业开展排查,将劳动争议、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等涉企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利用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开展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有效衔接,畅通渠道,形成多元化解合力。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成功调处2起涉企矛盾纠纷。县检察院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在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鹤峰县农业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意见》《鹤峰县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行政协作机制》《鹤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协作机制(试行)》等,在劳动和社会权益保障等方面构建专项联动机制。县法院印发《关于开展“诉前调书”案号的案件立案收费改革先行试点创建的实施方案》,已被州营商办纳入州定改革项目。自今年3月15日《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共受理诉前调书案件274件,涉案标的2900余万元,诉讼费应收取18万余元,实际仅收取2740元。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驻企法官工作室、法官工作站、诉源治理工作站、诉讼服务站,探索“法庭+商会”解纷模式。深入推进“法院+工会”“法院+商会”等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最精准的法律服务。开展“法治体检”上门服务100余次。诉前参与研判会或行政复议陈述法律意见15次,诉中参加案件协调会4次,诉后举办听证会2次,全过程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截至目前,依据申请调解和主动介入调解案件共226件,调解成功219件,调解成功率96.9%,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36件、合同纠纷17件、山林土地纠纷62件、其他纠纷83件,其余案件正在调解中。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举手提问。
记者:今年以来,鹤峰县公安局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王成协:今年以来,鹤峰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精神,把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当成全县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充分发挥“公安当先”和“店小二”精神,加大进企、护企、惠企力度,做实打击、保护、服务职能,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下好规范执法“先手棋”,全面维护公平正义。一是坚持理念为先。把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作为公安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抓手,把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强化全警执法培训,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坚持过程监督。持续推动法制员派驻制度落地生根,严格落实“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机制,每日对受立案、强制措施、伤害类案件、“涉访涉诉”类案件等进行研判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执法环节上都能体现公平正义。今年共下发巡查通报26期,会商各类案件42次,通过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发现案件执法问题预警39个,涉案财物管理预警57次,坚决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三是坚持习惯养成。始终把学习置于首位,督促全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等,着力提升个人执法办案素质能力。同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不断促进全警规范执法习惯养成。
二、下好以打开路“制胜棋”,全程护航经济发展。一是“零距离”服务利企。始终把护航全县企业的职责扛在肩上,主动认领、主动作为,各派出所加强与辖区企业项目的日常联系互动,定期上门走访、指导防范、宣讲法治、征集意见建议,协调跟办解决企业项目面临的实际困难,用心用力用情为企纾困解难。二是“零死角”整治助企。密切关注企业、工程项目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动态,加强夜间关键部位、重点街区、重点区域巡逻守护,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乱象,特别是对工程材料、电缆盗窃、摩托车盗窃等传统侵财案件加强打击整治,全力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环境。3月14日,县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金交恒通有限公司财务被盗案,锁定销赃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余元。三是“零容忍”铁拳护企。聚焦主职主业,重拳整治恶意阻工、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放贷、强迫交易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精准拆弹、一剑封喉,坚决用“尖刀”斩断一切涉企犯罪的“黑手”。
三、下好服务大局“关键棋”,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制度。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事联办”,全面推行“十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无犯罪记录证明”市内通办,实现异地身份证办理“零门槛”、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零收费”、临时身份证办理“零跑路”、户籍业务“零复印”,互联网+监管,录入量240条,同比增长23.9%;上半年共高效办成事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133件。二是优服务。对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中涉及的行政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效能,做到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今年以来,办理身份证5105人次,办理登记项目变更更正3903条,无一差错和投诉,及时受理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实现了窗口“零投诉”。三是广宣传。不断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硬举措,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今年以来,省级以上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3篇。
主持人:谢谢,请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通过法院官方媒体渠道了解到县法院正在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请问“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有哪些具体内容?
徐扬: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先向各位介绍一下我院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县法院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州中院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2023年省对县(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我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14,省法院对2023年全省中基层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了考核排名,我院居全省基层法院第9。在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中,主要推出的四个方面举措。
一是推进诉源治理和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纠纷联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高效化解。及时化解涉法涉诉涉执信访事项,对涉经营主体信访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办理进展情况或结果90%以上。
二是提升立案服务水平。推行网络立案审核,自当事人提出立案申请并补正材料后7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畅通不立案投诉监督渠道,做到“有投诉、必督办、必回复”,确保有效投诉处理满意率达到100%。推广诉讼服务“一码通”,通过一次办、一站办、线上办,提升立案效率。
三是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提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加快积案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控制在0.05%以下。加速上诉案件卷宗材料流转,上诉案件移送时长根据要求控制在50天以内,我院实际时间为36天。缩短鉴定评估时长,需要鉴定评估的简单案件纳入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四是全面提升执行质效。针对拖欠企业账款、涉民生、非法集资等涉众案件,实施执行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信用预警和修复,持续开展超标的、超范围保全查封整治。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统筹推进“执转破”,畅通“立、审、执、破”衔接。
下面,我就具体问题作解答。遵照州中院统一安排,我院决定在2024年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实施五大行动,具体包含十四项举措。
第一项行动是实施政策体系固本强基行动,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具体有三项举措:
一是全面梳理司法体制机制和政策文件;二是加强涉营商环境司法制度修改完善;三是加大营商环境司法政策宣传推广。
第二项行动是实施司法理念更新优化行动,着力稳定法治预期,具体有三项举措:
一是强化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理念;二是优化刑事审判保护正常经济秩序理念;三是建立绿色司法理念。
第三项行动是实施诉讼服务提质进档行动,着力彰显司法温度,具体有三项举措:
一是畅通商事解纷便民通道;二是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链条;三是建强用好数字化应用服务平台。
第四项行动是实施司法办案降本增效行动,着力提升满意度,具体有三项举措:
一是提高案件审理效率;二是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三是全力挽救困境企业。
第五项行动是助力“信用鹤峰”建设行动,着力提升社会诚信水平,具体有两项举措:
一是激励市场主体诚信守诺;二是监督行政机关守约践诺。
主持人:谢谢,请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能请您介绍一下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的涉企案件检察听证的具体情况吗?
周聪: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大家好!感谢媒体朋友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涉企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开展检察听证是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积极探索,旨在让听证参加人全面参与、充分监督,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检察听证作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抓手,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在四大检察全覆盖。
2022年以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共对71件涉企案件组织了听证。其中,刑事拟不起诉案件16件次,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7件次,公益诉讼案件20件次,其他类型案件18件次,有力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常态化。鹤峰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将涉企案件检察听证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成立涉企案件检察听证工作领导小组,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充分发挥“头雁领航”的示范、引领、表率作用,严格要求全院干警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涉企案件全面公开审查,做到“应听尽听”,扩大听证案件的适用范围,不断提升听证工作质效。自2022年以来,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案件62件次,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社会力量”纠纷调处格局,和解息诉案件58件,息诉率93.54%。本院办理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减成本增质效,以“检察听证+工业园区”新模式,由检察长在鹤峰县工业园区召开听证,邀请公安、林业、经济开发区等职能部门参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释法说理,助力企业“司法康复”,实现了听证工作与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普法宣传的有机衔接。
二是以“智慧外脑”助推“把脉问诊”,提升检察听证工作专业化。鹤峰县检察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精心组建检察听证人员“智库”,广泛吸纳不同领域的人才进入听证员队伍,特别是引入处理涉企矛盾纠纷经验丰富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律师等丰富听证员队伍,按领域分类,动态管理听证员进出库,优化听证员库结构。以“个人申请+组织调度+集群管理”方式选取听证员参与听证,广泛凝聚各方共识,保证检察听证民主性、权威性。自2022年来,已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主管部门、律师等32名各界人员组成的听证人才库,以“个人申请+组织调度+集群管理”方式选取118人次参与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广泛凝聚各方共识,保证检察听证民主性、权威性。本院开展“府检共护‘粮’城美景”专项监督活动时,就农资市场规范经营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通过个人自荐与群内调度选取听证员参与,形成合力,助推县域农资市场诉源治理。
三是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公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规范化。检察办案不仅要依照“文本法”,更要秉持“内心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检察听证把当事人请进来,赋予当事人参与听证、提交证据、充分发言的权利,实现案件当事人之间、案件当事人与司法办案机关之间的平等对话,在检察听证中把办案过程“晒出来”,让第三方听证员评评理,以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程序”,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更高层面的实体公正。目前,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已建立起“示证+同录+咨询+说理+和解”的检察听证流程。自2022来举行检察听证的71件涉企案件,均按流程办理,当场达成和解59件次,和解率达83.09%。本院在办理张某某盗窃某合作社案时,召开听证会,会上张某某向检察官和听证员咨询,了解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自愿认罪认罚,现场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检察机关主持下,当场与被害人签订和解协议,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以“释法说理”促进“诉源治理”,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实质化。检察听证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促使检察人员依法规范对案件作出处理,充分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经得起考验。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听证构建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相关办案单位、第三方听证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让当事人惑可问、理可道、怨可诉、冤可申,让检察机关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从法理、事理、情理等多角度为当事人释法说理、释疑解惑,以兼听则明促进客观、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对涉企案件、涉众纠纷、重大典型案件,跨区域市场主体案件等“应上门尽上门”,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通过多角度为当事人释法说理,不断提高听证质效,化解矛盾。2022年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因案制宜以“检察听证+N”模式,开展上门听证43件次,通过多方多角度释法说理,化解矛盾43件次,矛盾化解率100%。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后半篇文章”,跟踪回访30余人次,持续跟进释法说理、救助帮扶等工作,巩固息诉成果。本院在办理许某某民事诉讼监督案时,为化解徐某某与龚某某之间的矛盾,多次会谈,由检察长主持召开听证,邀请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等多家单位参与,共同释法说理,推进矛盾化解。
“公正之道,昭昭如日,需人共睹,方显其光”。检察听证制度从建立之处便承载着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的使命,新时代新征程,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实质化开展检察听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法治鹤峰建设。
主持人:谢谢,请记者继续提问。
记者:请问县司法局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为切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龚斌: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具体作出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印发《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络点”的方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等机制文件。依托司法所在各乡镇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络点,建立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受理乡镇执法监督线索,补齐了乡镇缺少行政执法监督的短板,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向乡镇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专业队伍建设,配备拥有法律专业知识人才,并从各个领域选聘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实现了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的专业性和质效。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执法质量。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现场举报、案件评查、行政诉讼败诉与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起底、专项督察等方式共收到各类线索51条,办结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4件,制发监督建议书21份,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8条。以案促改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补齐行政执法工作短板,有效提高执法质量,为鹤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市场化、标准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服务效能。通过持续推进包容审慎执法,不断完善“不予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改革,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防范,有效降低了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避免重大行政处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截止目前全县共适用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办理执法案件72件,对各类市场主体从轻、减轻罚款数额249.8万元.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印发《鹤峰县2024年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鹤峰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先后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2期,各执法部门累计开展集中学习、辅导讲座50场次,引导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本行业本系统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
接下来,我们会继续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持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谢谢。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如果有记者需要更加深入了解我县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请会后与相关部门联系。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