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环城加油站有限公司巴东县环城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9-27 15:37 来源:恩施新闻网 编辑:刘艳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巴东县环城加油站有限公司根据《巴东县环城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巴东县信陵镇白土坡社区,总用地面积2409m2,总建筑面积734.46m2,其中加油罩棚建筑面积为289.5m2(投影面积579m2),营业站房建筑面积为 134.98m2,辅房建筑面积为309.98 m2。加油站设置2台6枪潜油泵加油机及1台4枪潜油泵加油机。设2具50m3SF双层汽油储罐,1具50m3SF双层柴油储罐,油罐总罐容15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125m3,并配套建设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隧道式洗车、电动车充电桩、供电、通讯、环保、消防等设施。2024年6月1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以巴环审[2024]5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竣工,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巴东县环城加油站有限公司对其《巴东县环城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主要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项目实际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巴东县营沱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巴东县营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实际加油机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并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加油过程中产生的烃类有机物;项目采用地埋式双层储罐,密封性较好;罐区设置了油气回收管;项目采用密闭卸油的方式;道路采取硬化处理,进出车辆和油罐车加油、卸油时熄火停车,减小车辆进出产生的扬尘和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设置实体围墙;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4、固废:项目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目前未进油,未产生危险废物,且我单位已与资质单位(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协议,待加油站进油运行后,站内产生的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污泥、油罐废油泥渣于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其他:项目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已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通过,许可证编号91422823MAD906240Q001Q,有效期至2029年9月27日。

四、后续要求

1、运营期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2、定期对相关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运维,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营运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

五、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巴东县环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白土坡社区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87244608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附件:巴东县环城加油站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表最终版.pdf

巴东县环城加油站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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