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11-12 15:40 来源:恩施环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刘婉茜

恩施环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砂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恩施市白果乡桑树坝村,本项目为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的扩建项目,是干粉砂浆生产项目生产工序上游的延伸,破碎石料全部用于企业厂内干混砂浆生产线,不单独外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设置原料堆场和产品堆场,并在厂房内建设10万吨/年砂石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受市场影响,目前实际生产量为3万吨/年。

恩施环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砂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4年6月27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以恩市环审[2024]6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砂石料加工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砂石料加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等与对应环评阶段提出的要求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环保设施设备均安装到位。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干粉砂浆项目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2、废气

项目利用现有封闭式厂房,设置原料和成品堆场,破碎筛分工序安装喷淋洒水设施进行喷淋洒水除尘;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由原干粉砂浆项目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车辆运输过程中加盖防尘布;不定期对厂内外地面进行洒水降尘。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弹性连接,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等。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桶收集,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现有干粉砂浆项目原材料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湖北应行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有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艺粉尘有组织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

2、无组织废气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下风向1#、2#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北侧、西侧昼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恩施市白果乡桑树坝村,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居民点,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做好厂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措施,定期巡视检查。

2、营运期制定危废管理制度并上墙,严格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转运台账。

3、制定运营期监测计划,委托资质单位对排放污染物定期进行监测。

八、验收人员信息

建设单位:恩施环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址:恩施市白果乡桑树坝村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558758222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验收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砂石料加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恩施环城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刘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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