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静
今年以来,恩施市、建始县积极探索“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7月,两县市入列省司法厅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名单,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柔性执法,是相较于刚性执法模式的一种创新尝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执法方式的灵活性与人性化,推动执法由严罚式管理向容错式服务转变,实现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公平与效率统筹兼顾。
柔性执法,是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不再是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给予一定容错空间,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责令改正等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我纠错、主动守法,真正让法治种子在内心生根发芽。
柔性执法,彰显了法治温度,可为市场主体及群众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不久前,恩施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切实感受到柔性执法带来的温度。该公司曾非法占用耕地,但其违法行为尚属首次,且未对所占土地进行严重破坏,并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完成整改复垦。鉴于此,相关执法单位依据“首违不罚”管理办法,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不仅惠及企业,也让很多群众在接受“公益减罚”后深刻认识到错误,促成内心规则意识的觉醒,自觉成为法治理念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前段时间,李某在建始城区驾驶摩托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自愿申请在业州广场红绿灯路口参与文明交通执勤1天。交警部门确认李某完成公益项目后,对其减轻了处罚。
执法的初衷是为民执法,处罚不是目的,让违法者不再违法才是重点。“公益减罚”让违法行为人在参与公益活动过程中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轻微速罚”是指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当事人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轻微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缩短办案期限,快速完成处罚办理。
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相关执法部门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等措施,减少了当事人的等待时间,体现了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让社会环境更加和谐有序。
当然,柔性执法的底线是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面对有些群众及企业“明知故犯”“一错再错”“有机可乘”等想法,一味地“柔”,只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从而消弭了法律权威,损害了执法公信力。执法部门只有找到掌握执法尺度和传递法治温度的最佳结合点,才能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到实处,更好维护公平正义,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