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易宗涛
2024年,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深刻把握以检务督察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将党纪学习教育要求融入检务督察工作,坚持抓统筹、抓方法、抓效果“三位一体”,打造检务督察新格局,以高标准检务督察履职促进高质效检察办案。
上下一体抓统筹 顺应检务督察新趋势
突出组织向心力。加强对检务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将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动,每季度对检务督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找准督察重点、督察方向,保证督察效果。同时,选优配强检务督察力量,由1名检委会专职委员+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专业督察队伍,专职从事检务督察。
突出领导示范力。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自我检视,带头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章,带头学习督察内容,切实营造“人人重视检务督察,人人参与检务督察,人人配合检务督察”的良好氛围。
突出制度执行力。细化检务督察实施细则,结合办案实际制定案件质量管控、重要法律文书交叉评查、办案预警提示等8项制度,确保案件质量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将检务督察结果与干警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切实增强检务督察刚性,倒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内外联动抓方法 壮大检务督察新声势
融入式开展督察。坚持党务、检务融合抓,通盘考虑各项督察要点,科学整合各项督察内容,一体推进政治督察、业务督察、检务督察,积极构建“党务+业务+事务”同步监督的大督察格局,避免督察任务叠加和重复,确保检务督察与上级部署同向而行。
协作式开展督察。纵向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院对检务督察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切实解决办案经验不足等困难。横向加强内外衔接,党组与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线索研判、移送,并联合开展督察,强化督察刚性。
贯通式开展督察。将检务督察从事中、事后督察向事前督察延伸,把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警示三道关口,构建全链条督察体系,依托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数字模型等数字化管理工具,立足风险预防,注重系统分析,对症下药开展事前督察。去年,将督察与业务数据审核进行系统分析3次,有效预防办案风险。
点面结合抓效果 巩固检务督察新优势
坚持问题意识找准切入点。聚焦日常督察,压实主体责任,注重从案件质量评查、机关安全、纪律作风、值班值守等存在的问题入手,真正实现“带着问题去督察”,有的放矢去督察,变被动式督察为主动式督察,有力破解了“形式督察”现象,切实打通了影响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淤点。
坚持法治思维画好履职线。注重提升督察人员履职能力,将法治标准贯穿检务督察全过程,以办案的标准严格依法开展督察,确保督察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纳等符合法治标准,切实防止机械督察、简单督察等“问题督察”情况发生,检务督察公信力持续提升。
坚持系统观念扩大整改面。以个案监督推动类案治理、系统治理,将查纠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融合,以追责惩戒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案为戒,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去年,共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