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
鹤峰县发出首份司法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5-04-01 08:47 来源:恩施晚报 作者:刘心贝 编辑:张家绮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心贝 通讯员向申荣 陈万贤)为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近日,鹤峰县人民法院、鹤峰人民检察院对容美镇境内的3株古银杏树发布司法保护令,这是该县发出的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该保护令不仅明确了司法守护人和管护监督人,还详细列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六禁止”:禁止砍伐、移植古树;禁止刻划、钉钉、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禁止在古树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古树上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等;禁止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禁止其他破坏古树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责任编辑:张家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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