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彭绪艳
近日,州医保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缴费标准、集中征缴期、待遇享受等政策。
缴费标准不变
困难群众有资助
2026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同2025年度保持不变,财政补助不低于700元/人/年。未参加职工医保且未享有其他医疗保障的居民均纳入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在校大中专学生、中小学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婴幼儿等,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为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施行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特困人员、孤儿将获得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享受每人360元的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享受每人200元的定额资助;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群体,也明确了相应的资助标准。
据了解,同一参保对象符合多项资助条件的,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确保资助精准到位,不重不漏。
中断缴费有约束
施行“待遇等待期”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6年2月28日。据了解,按照国家及省级要求,将用3年时间逐步统一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应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医保费。
自2025年起,居民参保引入待遇等待期机制,等待期内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根据规定,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或上一年度未参保的居民,参保后将被设置3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
此外,政策还设置了“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时间越长,等待期越长,即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变动等待期。中断参保的居民可通过缴费修复的方式,缩短变动等待期,但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总等待期不低于6个月。所以,居民千万记得按时续保,避免保障“空窗期”。
连续参保有奖励
大病保障能提高
在设立约束机制的同时,政策也建立了参保正向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其大病保险年度报销额度提高3000元。同时,对当年未发生医保报销(即“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的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也会直接提高3000元。这两项奖励可以叠加享受,但累计提高的额度不能超过原封顶线的20%。
医保是家庭幸福的“保护伞”,广大居民需在集中征缴期内按时缴费,不断保、不漏保,方能持续享受医保待遇。
原已在本地参保的居民,可通过鄂汇办App、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缴费;也可到税务服务大厅、协议代征银行网点等地线下缴费。新参保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