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免去:
张远梅同志的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彭必武同志的恩施州司法局局长职务;
杨峻同志的恩施州民政局局长职务;
郭亚妮同志的恩施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 波同志的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彭必武同志为恩施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峻同志为恩施州司法局局长;
张作明同志为恩施州民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