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调解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6-01-27 14:57 来源:恩施日报 编辑:刘婉茜

通讯员 邓程程

1月20日,鹤峰县中营镇迎来2026年第一场雪,也见证了一场跨越两年的工程款纠纷圆满化解。

当天下午,一对当事人来到中营人民法庭。“法官,您可得为我做主!都2026年了,我2024年的工钱还没着落!”原告一来就忍不住提高了音量,脸颊激动涨得通红。

被告怒气冲冲地反驳道:“你那活儿做得根本不达标,我凭什么按约定给钱!”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声越来越大,互不退让。

“别急别急,天冷,先到调解室暖暖身子,有话慢慢说。”法官顺手打开了取暖炉,将两杯热茶轻轻推到当事人面前,没有直奔主题,而是从家常琐事聊起,试图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

可话题刚一触及核心,矛盾再次爆发。

“这笔账拖了两年,我维权请了律师,律师费你必须负担!”原告坚持道。

“我又没说不给你结账,你请律师凭什么让我出钱!”被告的怒火再次被点燃。

两人怒气冲冲地走出了调解室。第一次调解就这样不欢而散。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法官并未放弃。考虑到双方是街坊邻里,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若是诉讼结案,难免会结下更深的隔阂。

法官立即追至法庭门口,耐心劝说:“都是乡里乡亲的,没必要为了这事伤了和气,再给彼此一个沟通的机会,说不定就能找到解决办法。”在法官再三劝说下,两人最终同意返回调解室。

调解室内,新添的热茶冒着白气。法官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梳理争议焦点:“原告,工程确实存在部分质量问题,这是客观事实,咱们得正视;被告,即便有质量瑕疵,也不能一直拖欠工程款,换位思考一下,原告辛苦施工也是为了养家糊口。”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从工程质量验收、价款支付义务、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从情理道义出发,劝说双方各退一步。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拖欠,就是气不过花了钱还得返工。”被告语气渐渐缓和。

“质量问题我也有责任,当时确实没把控好细节。”原告也主动让步。

看到双方态度缓解,法官趁热打铁,提出调解方案:被告按合理标准支付报酬,原告放弃律师费的诉求,双方就工程质量问题互不追究。经过一番沟通协商,双方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走出调解室时,雪已经停了。

“达成调解了,咱们得去吃顿和气饭!”与刚来法庭的气氛不同,双方一脸笑容,并肩走出法庭,留下门口两行并排的脚印,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醒目。

一场雪,冷了天地;两度调解,暖了人心。

责任编辑:刘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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