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何雨洋 通讯员付江)近日,州政府印发《恩施州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标志着恩施州以公安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动的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旨在以高水平生态警务助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建设。
《方案》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州、县、乡三级的生态警务机制,重点区域监测网络初步成型,环境犯罪打击质效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恩施特色的实践样板;到2035年,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生态警务机制成熟定型,全面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护航美丽恩施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州、县公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派出所所长将分别担任相应层级的“生态警长”,驻村(社区)民辅警担任“生态警员”,实现责任体系纵向贯通。同时,公安部门将联合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统筹发动护林员、护渔员、网格员及各类生态公益协会力量,组建“生态义警”队伍,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立体防控网络。
《方案》要求,整合公安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数据与力量,搭建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常态研判与精准打击。公安机关将以“昆仑”等专项行动为牵引,严打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深挖背后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对恩施玉露、利川红等地理标志产品及富硒农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
《方案》强调,深化联动机制。要强化跨区域警务协作,与重庆、湖南等周边地区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案件双向移送渠道。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要及时以提示函、建议函形式推动源头治理,并建立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落实“惩治与修复并重”理念,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需将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生态警务机制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