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监督倒逼案件质量提质增效 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开门评案”

发布时间:2026-06-01 10:26 来源:恩施日报 编辑:向玉悦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黄益、郑昕)“前期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了采纳和落实,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务实担当,也激励我们在履职中认真参与、积极建言。”近日,宣恩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两名律师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监督员段丹肯定地说。

“这份法律文书的表述还不够规范”“涉案财物的去向需要进一步明确”……2025年12月,在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一次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工作会上,有两位特殊的评查员指出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他们是两名具有执业律师身份的人民监督员。

“这两位律师长期工作在基层司法一线,既熟悉从立案到结案的全流程,又深知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他们的加入,让评查有了内外结合的双重视角。”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介绍,评查过程中,两位人民监督员通过翻阅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逐案“过筛子”。

凭借职业敏锐性,他们精准揪出了一批平时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有的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的涉案财物移送手续不清晰、个别取保候审程序存在瑕疵、部分监督履职还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发现,就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段丹说,作为律师,平时在辩护中也会遇到类似问题,这次能以人民监督员的身份从案后反推案中,既是监督,也是参与。

为了让监督真正“长牙齿”,宣恩县人民检察院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互动机制。

评查前,案件管理部门提前梳理重点评查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类型及核心争议点,形成详细案情摘要供人民监督员参考。

评查期间,组织评查组成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多轮专题研讨。人民监督员每提出一个疑问,就有专人现场解答、逐项核实;每指出一个问题,大家就共同分析成因、探讨解决路径。从法律文书的格式规范,到涉案财物的管理流程,再到如何更好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双方在交流中凝聚共识,在思想碰撞中形成方案。

评查结束后,针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核心意见,如建立易发多发问题防控机制、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该院迅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逐条分解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同步启动业务数据核查、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法律文书“回头看”等三项专项行动。整改完成后,第一时间向人民监督员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并邀请其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评估。

“以‘外部监督’倒逼做实‘每案必检’,以‘专业协同’融通推进‘三个管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郎艳辉介绍,引入律师身份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实现了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责任编辑:向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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