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谭超、谢娇)近日,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功办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宣恩县支行与宣恩县园投矿业有限公司联合申请的矿业权抵押登记业务。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该县首例矿业权抵押登记案例,标志着宣恩县矿业权管理正式从“审批登记”向“物权登记”转型,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长期以来,矿山企业因缺乏厂房、土地等传统有形抵押物,融资渠道窄、担保方式少、成本偏高,成为制约扩产增效、转型升级的瓶颈。此前,矿业权实行“一证载两权”管理模式,采矿许可与物权登记相互捆绑,矿业权无法作为合规担保物进行市场化抵押融资,导致大量优质矿产资源长期“沉睡”,难以转化为可用资本。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推出“权证分离”制度,清晰界定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将物权登记与开采许可相分离,从法治层面打通矿业权市场化流转和抵押融资通道。今年初,宣恩县率先核发全县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完成采矿权属确权,为本次抵押登记奠定坚实权属基础。
宣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抢抓改革机遇,主动靠前优化政务服务,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将矿业权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理过程中,该局工作人员逐项核验矿业权土地权属、临时用地、林地审批等全部合规手续,严格把关产权状态,确保抵押物权属清晰、无纠纷、无瑕疵,既守住登记合规底线,也全方位保障银行债权安全与企业合法权益。
依托高效顺畅的政银企联动机制,本次抵押登记顺利落地,成功将企业持有的采矿无形资产转化为可抵押、可融资的有效担保资产,填补了县域矿业权抵押融资业务空白,丰富了市场主体增信担保渠道,也为金融机构深耕矿产领域金融服务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这项新政落地,让沉睡的矿产资源变成了优质的资产,打通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关键通道。”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宣恩县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创新融资业务,破解了该县矿山企业固定资产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的发展瓶颈,标志着宣恩县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构建起权属确权、物权登记、融资赋能的全流程闭环,成为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